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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络罪的惩罚方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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罪的构成要件及处理办法。罪要求以营利为目的,聚众或以为业。参与的动机和目的、涉赌数额及参赌次数、赌头、赌棍、赌场业主的身份和行为人之间的关系都会影响是否构成罪。一般参赌群众可能会受到治安处罚,而赌头、赌棍和赌场业主则应追究刑事责任。参赌人员之间的关系和涉赌数额也会影响是否以犯罪进行处理。

法律分析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,聚众或者以为业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。开设赌场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罪相关知识

罪,是指以营利为目的,聚众或者以为业的行为。

违法界限

1、参与的动机和目的。罪的构成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出于直接故意,并具有获取钱财的目的。如果行为人并不是为了营利,而仅仅是为了消遣娱乐、打发无聊、联络感情等,不能成立犯罪。但需要注意的是,行为人只要以获取钱财为目的,就可以成立本罪,至于是否实际获得了钱财,不影响本罪的构成。

2、涉赌数额及参赌次数。有些亲戚朋友、邻居之间偶尔也有输赢,但输赢不大;有些经常聚赌,但涉赌数额很小,参赌者并不以所得为其生活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的。对此可视情节给予治安处罚等行政处理,但不宜认定为犯罪。

3、行为人系赌头、赌棍、赌场业主还是一般参赌群众。赌头是指聚众的人,即为提供赌场、赌具,组织、招引他人参加,本人从中抽头渔利。赌头可能参与也可能不参与,可能是一人也可能是多人。赌棍是以为常业的人,即以所得为其生活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。赌棍有的无正当职业,专事;有的有业不就,主要从事;有的有正当职业,但以为兼业,输赢的数额大大超过其正当收入的数额。赌场业主是指开设赌场的人,即以营利为目的,营业性地为提供场所、设定方式、提供赌具、筹码、资金等组织的行为。对这三种人应当以罪追究刑事责任,但对于一般参赌群众,可以批评教育,情节严重的,还可以视情节给予治安处罚,但不能追究刑事责任。

4、参赌人员身份及参赌人员之间的关系。如果参赌人员都是亲戚朋友、同事、邻居、乡亲等熟人的,或者是一些老年人的,一般不宜以犯罪进行处理。除非涉赌数额非常大,经常聚赌且严重侵犯了社会管理秩序和社会风尚。

结语

罪是以营利为目的,聚众或以为业的行为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,对于以为业或开设赌场的行为,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管制,并处罚金的刑罚。对于情节严重的情况,刑罚将更为严厉。罪的构成需要考虑参与的动机和目的、涉赌数额及参赌次数、行为人的身份以及参赌人员之间的关系。一般情况下,亲戚朋友、邻居之间偶尔且涉赌数额较小的情况不会被认定为犯罪。然而,如果行为严重侵犯了社会秩序和风尚,涉赌数额巨大,经常聚赌等,将被视为犯罪并追究刑事责任。

法律依据

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(2020修正):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,聚众或者以为业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。

开设赌场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(境)外,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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